一 項目介紹
環境影響評價(外文名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簡稱環評)是指對區域的開發活動(由于土地的利用方式改變等)給環境質量帶來的影響進行評價。目的是讓人與環境更好的相處。
環境影響評價簡稱環評,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通俗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后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并提出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
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 環境有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之分。自然環境是社會環境的基礎,社會環境又是自然環境的發展。
環境影響評價必須客觀、公開、公正,綜合考慮規劃或者建設項目實施后對各種環境因素及其所構成的生態系統可能造成的影響,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環境影響評價是一項技術,是強化環境管理的有效手段。對確定經濟發展方向和保護環境等一系列重大決策上都有重要作用。
1、保證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合理性;
2、指導環境保護措施的設計;
3、為區域開發的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導向;
4、促進相關環境科學技術的發展。
二 工作程序
分析判定建設項目選址選線、規模、性質和工藝路線等與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法律 法規、標準、政策、規范、相關規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及審查意見的符合性,并與生 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進行對照,作為開展環境影 響評價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調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階段,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階段。
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要求
a)一般包括概述、總則、建設項目工程分析、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環境影響預測與 評價、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論證、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環境 影響評價結論和附錄附件等內容。 概述可簡要說明建設項目的特點、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分析判定相關情況、關注 的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影響、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結論等??倓t應包括編制依據、評價因子 與評價標準、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范圍、相關規劃及環境功能區劃、主要環境保護目標等。 附錄和附件應包括項目依據文件、相關技術資料、引用文獻等。
b)應概括地反映環境影響評價的全部工作成果,突出重點。工程分析應體現工程特點,環境現狀調查應反映環境特征,主要環境問題應闡述清楚,影響預測方法應科學,預測結果應可信,環境保護措施應可行、有效,評價結論應明確。
c)文字應簡潔、準確,文本應規范,計量單位應標準化,數據應真實、可信,資料應翔實,應強化先進信息技術的應用,圖表信息應滿足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和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的要求。
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要求:環境影響報告表應采用規定格式??筛鶕こ烫攸c、環境特征,有針對性突出環境要素或設置專題開展評價。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按國家涉密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圖
三 提交成果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設項目概況;
(二)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
(四)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
(五)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六)對建設項目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
(七)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
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辦理。
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國家對環境影響登記表實行備案管理。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原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日起十日內,將審核意見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應當同時實施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審批意見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